( 1 )每台龙门吊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2)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3 )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驾驶龙门吊。
(4 )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不许谈话、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
(5)车要清洁干净;不许乱放设备、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6)龙门吊不允许超荷使用。
(7 )下列情况不许起吊:捆绑不牢;机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器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8 )龙门吊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地面2m以上。如果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高。
(9 )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 10)具有主、副钩的桥式龙门吊,不要同时上升或下降主、副钩(特殊例外)。
( 11 )不许在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锤击及在物件下面工作(有支撑时可以)。
( 12)必须在停电后,并在电门上挂有停电作业的标志时,方可做检查或进行维修工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须有**措施保护, 并设有专人照管。
( 13 )不许随便从车上往下乱扔东西。
( 14 )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 要经常检查。
( 15 )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办法。
( 16 )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
( 17 )被吊物件不许在人或设备上空运行。
( 18 )对龙门吊某部进行焊接时,要专门设置地线,不准利用机身做地线。
( 19 )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两圈以上的**绳圈。
( 20 )龙门吊不允许互相碰撞,更不允许利用一台龙门吊去推动另一台龙门吊进行工作。
(21 )吊运较重的物件、液态金属、易爆及危险品时,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100~200mm ,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 22 )修理和检查用的照明灯,电压必须在36V以下。
( 23 )桥式龙门吊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均应接地。如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应采取焊接地线措施。接地线可用截面积大于75mm2的镀锌扁铁或10mm2的裸铜线或大于30mm2的镀锌圆钢。司机室或龙门吊体的接地位置应多于两处。龙门吊上任何一点到电源中性点间的接地电阻,均应小于40。
( 24 )要定期做**技术检查,做好预检预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