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重量轻,体积小,结构紧凑,品种规格多,运行平稳,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在生产中使用非常广泛。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mm。10min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
。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做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起动次数(120次)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1min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使用硬毛刷或软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