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电动葫芦只有合格,并符合一定的出厂标准方可出厂。这些标准包含工作环境条件和工作的基本要求。
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工作环境条件为:电动葫芦主电路的额定电压为单相或三相交流110V 660V,额定频率为50Hz或60Hz,电动机端电压波动范围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0%,其中电动葫芦内部电压降不应大于5%。
电动葫芦工作环境温度一般为-20℃~40℃,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工作环境温度为-10℃~60℃。
当温度环境达到40℃,相对湿度不应超过50%,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在较低温度下可允许较大的湿度,例如20℃时可为90%。
海拔不应超过1000m。
电动机的运行条件应符合GB755-2008中第6章和第7章的规定。
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装和运输条件应符GB14048.1-2012中第6章的规定。
钢丝绳电动葫芦的使用性能:应按使用等级和载荷状态级别,合理地选用相应工作级别的电动葫芦。电动葫芦的结构型式、基本参数、性能及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减速器不应渗透油。吊钩应转动灵活,在水平面内能转动360度。当吊钩下降、钢丝绳没有其他外力作用时,钢丝绳应能自由地从卷筒排出;当起升、下降额定载荷,钢丝绳中心线偏离螺旋槽中心线两侧的角度不大于3.5°时应能正常工作。电动葫芦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倍额定起重量的试验载荷。试验后各受力件应无裂纹、变形和油漆剥落,各连接处应无松动现象。
钢丝绳电动葫芦达到以上工作环境条件和工作的基本要求,就可达到使用的出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