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电动葫芦的行走机构及提升机构
电动葫芦在工厂使用中十分广泛,是一种常用的搬运设备。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主要由行走机构和提升机构两部分组成。
电动葫芦的行走机构主要有行走电动机、传动机构两部分组成。
行走电动机主要是电动跑车,保证电动葫芦可以实现左右行走的功能。传动机构主要有电气装置(内部电气元件控制电动葫芦正常运行)、连接装置(将主(被)动轮和被动轮进行连接)。
电动葫芦的提升机构主要由提升电动机、卷扬机构、机械制动器组成。
电动葫芦的卷扬起升电机的作用主要是给卷扬机滚动提供动力,附带制动装置。起升机构减速器的作用主要是改变电机输出轴转速,将动力传递给卷筒,减速后速度一般为8m/min-16m/min。
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在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安全防护装置
钢丝绳电动葫芦一般配合起重机一起使用,改造后还可以作卷扬用。因此,它是提高劳动效率,改善劳动条件的必备机械。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安全防护装置如下:
钢丝绳电动葫芦应设置上升和下降j限位置限位器,且能保证当吊钩起升和下降到J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动力电源,此时反方向的动作应可以进行。
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在上升J限位置应设置不同形式双重限位保护装置,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电气回路。
在吊钩组醒目处应表示额定起重量,并设置钩口闭锁装置。吊运熔融金属的电动葫芦不宜设置闭锁装置。
额定起重量为 lt及以上的电动葫芦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自动停止型除外):当实际起重量在100% 110%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电源,但应允许机构作下降运动。
从电动葫芦超载起升至起重量限制器动作停止起升,此时载荷所起升的高度,不应超过
名义起升速度ls经过的距离。对于双速电动葫芦,慢速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