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动器的检查
正常使用的起重机,每个班次都应对制动器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制动器关键零件的完好状况、摩擦副的接触和分离间隙、松闸器的可靠性、制动器整体工作性能等应保证灵敏无卡塞现象。每次起重作业(特别是吊运重、大、精密物品)时,要先将吊物吊离地面一小段距离,检验、确认制动器性能可靠后,方可实施操作。制动器安全检查重点是:
(1)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染油污;
(2)制动带或制动瓦块的摩擦材料的磨损程度;
(3)制动带或制动瓦块与制动轮的实际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 7 0%;
(4)制动器应有符合操作频度的热容量,不得出现过热现象;
(5)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如踏板、操纵手柄等),应有防滑性能;
(6)人力控制制动器,施加的力与行程不应大于下表的要求,超过要求应作必要的调整。
要求 | 操作方法 | 施加的力/N | 行程/mm |
一般宜采用值 | 手控 | 100 | 400 |
脚踏 | 120 | 250 | |
最大值 | 手控 | 200 | 600 |
脚踏 | 300 | 300 |
2.制动器的报废
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更换或修整:
(1)裂纹;
(2)制动带或制动瓦块摩擦垫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 5 0%;
(3)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4)铰接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
(5)制动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① 裂纹;
② 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40%;
③ 其他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
④ 轮面凹凸不平度达1.5mm时,如能修理,在修复后轮缘厚度应符合本条中第②、③项的要求。
起重机对电缆的使用要求
1、采用悬挂电缆小车(或电缆导车)时,应防止电缆在运动中被磨损和发生过度弯曲,对于外径不大于8mm的电缆,其电缆悬挂弯板的曲率直径至少应是电缆外径的6.3倍;对于外径大于8mm的电缆,至少 应是外径的8倍;对于外径大于12.5mm的电缆,至少应是外径的10倍; 对于扁电缆,电缆的厚度相当于圆电缆的直径。
电缆排布时应保证各电缆长度相等,压板压接牢靠,同一层电缆外径尽可能接近,要避免某一根或少数几根电缆过分受力。悬挂电缆小车相互之间应设牵引钢丝绳,运行时,当相邻两个悬挂电缆小车间距使得悬垂电缆间的夹角接近 120°时,牵引钢丝绳应完全拉直受力。
2、采用电缆卷筒供电时应防止电缆在运动过程中被磨损,对外径不大于 21.5mm 的电缆,电缆卷筒底径至少应是电缆外径的10倍;对于外径大于21.5mm的电缆,电缆卷筒底径至少应是电缆外径的12.5倍。
电缆卷筒应能自动收缠电缆,电缆卷筒的驱动转矩应不小于收缠电缆时所需的*大缠绕力矩。在放缆过程中,作用在电缆导线上的牵引力应尽可能地小,对于没有加强芯的电缆,作用在铜导线截面上的最大允许拉力为20N/mm2对于要求电缆缠绕速度高或电缆自重较重时,应增设能承受所需牵引力的加强钢丝绳作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