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于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电动葫芦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日常使用电动葫芦使用前检查、电动葫芦使用后维护都会会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延长电动葫芦使用寿命。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载试运转数次。但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电动葫芦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电动葫芦时,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电动葫芦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动葫芦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电动葫芦的钢丝绳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电动葫芦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使用中应特别注意电动葫芦易损件情况。
17、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